由于工作關系,筆者接觸了不少音響項目的設計,也到過不少場館,也觀看過不少演出,這當中,反映出的問題還是十分突出的,離節(jié)能減排相去甚遠。 首先是,在音響系統(tǒng)的設計中,在廳堂中布置過多的音箱,選用的音箱功率普遍偏大。一個廳堂,究竟需要多少只音箱,雖沒有硬性規(guī)定。但國家標準GBT50356-2005《劇場、電影院和多用途廳堂建筑聲學設計規(guī)范》及《廳堂擴聲系統(tǒng)設計規(guī)范》等,都明確給出了不同用途、不同檔次廳堂的聲壓級要求。我們應該明白,這樣的要求就是通過合理配置音箱的功率及數量來達成,再具體地說,就用以下公式確定: W=10(LP-LS+10Lgr)/10 式中 W:揚聲器配置功率 LP:廳堂內指定點應達到的聲壓級 LS:音箱的靈敏度 r:廳堂內指定點與音箱的距離(一般指混響臨界距離,是直達聲壓級與混響聲壓級相等處) 按如上公式計算所得就是達到標準聲壓級時,應配置的音箱功率。如為2聲道立體聲模式,就具備了3dB的裕量,對一般廳堂是足夠的了。 但實際中,方案的設計者,項目的實施者,都盲目的配置一氣,更有甚者,以多用音箱追求經濟效益。筆者看到,有一個不足100平分的小會議室,竟然用了6個400W的15寸2分頻音箱,不知道是怎么想的。 其次,在燈光設計使用上也大手大腳盲目貪大求多。比如電腦燈,明明可用575的,要用1200,6個8個不夠,配它個10個12個;不大的舞臺,可以用兩道頂光的,安排3道、4道頂光,面光、側光也如此。 雖然對燈光的數量如同音箱的數量一樣,沒有一個硬指標,但很明顯,我國行業(yè)標準《劇場設計規(guī)范》、《演播廳設計技術規(guī)范》等都明確了照度及均度的要求,只要參照燈具的指標,完全可以用不太多的燈具,優(yōu)化布置,使得照明指標達標。 其三,目前大多數劇場和多功能廳堂的燈具數量過多過濫,歌舞演出時的照度過高,效果燈具過濫,舞美設計均向央視晚會看齊,過于豪華。筆者曾去看一家民營劇團的歌舞演出,感覺燈光十分刺眼,劇場原有燈具不夠,又添加了一些。過多的燈具尤其是大功率的燈具的使用,給觀眾眼睛帶來了損害。 我們來粗粗地算一下,廳堂聲壓級提高3分貝,音箱驅動功率要增加一倍。如一個廳堂設定的聲壓級為100dB,假設音箱驅動功率為2600瓦,若聲壓級提高到103 dB,則驅動功率就要增加2600瓦,考慮到功放等的效率,增加電源消耗要超過3000w。同樣,舞臺燈具,常規(guī)燈具一般采用2Kw的石英泡,電腦燈具一般為700w,1500w耗電量,如增加數量,很顯然,電力消耗將成倍增加。 我國的多功能劇院數量眾多,各類廳堂數不勝數,在設施、設備的設計、使用中,豪華配置、想當然配置、超標準配置、使用高聲壓級、高照度等,比比皆是,而這些并不是必須的,因此具有相當大的節(jié)能減排空間,亟需引起業(yè)內管理、設計、使用人員的重視。唯有此,綠色、環(huán)保、可持續(xù)等政策理念才能在音響行業(yè)落地,同時將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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