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從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(xié)會的新疆委托方———新疆天合文化有限公司獲悉:本月22日,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(xié)會牗以下簡稱音集協(xié)牘旗下會員北京天語同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、中音傳播牗深圳牘有限公司,正式向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狀,將烏魯木齊市五家卡拉OK經營場所推上被告席。這是我區(qū)首次對未支付版權使用費的歌廳提起民事訴訟。至此,侵犯了詞曲作者等權利人利益多年的卡拉OK版權使用“霸王餐”終于受到法律“亮劍”的威懾。截至目前,已有三家被訴場所表示和解。
訴狀稱,SOHO量販KTV、美高美娛樂會所等五家被告未經許可,亦未支付報酬,以營利為目的,擅自在點歌系統(tǒng)中使用原告享有權利的多首音樂電視作品進行KTV經營,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,也給原告造成了相當的經濟損失。為此,原告分別舉證五家場所共計42首音樂電視作品,造成原告經濟損失共計一百余萬元。新疆天合文化有限公司經理楊俊告訴記者,收到訴訟通知后,被訴訟的5家場所中有3家場所表示和解,并簽約和繳納了版權使用費。
從今年2月10日起,新疆天合文化有限公司先后向首府30余家卡拉OK經營單位送達《卡拉OK版權使用繳費通知書》,全面開征我區(qū)的卡拉OK版權使用費。同時,該公司為我區(qū)的卡拉OK經營場所設定了優(yōu)惠的團購價格,烏魯木齊地區(qū)團購日期限定為4月10日之前,逾期不繳納者屬侵權。據了解,此價格也是目前國內最低的。然而截至4月10日,全市只有烏魯木齊天界麗都投資有限公司、新疆同期聲文化發(fā)展有限公司、好樂迪量販KTV三家單位繳納了版權費。4月23日,音集協(xié)向上述三家單位頒發(fā)了《卡拉OK經營行業(yè)著作權許可使用證書》。
自治區(qū)新聞出版局版權局版權處副處長施曉娟在采訪中表示,多年來,卡拉OK經營行業(yè)“免費”使用權利人作品的行為,已經構成對詞曲作者、錄音錄像制作者權利的侵犯。因此開展卡拉OK版權許可使用工作的目的就是一方面要讓權利人得到應有的收益,另一方面也可以讓卡拉OK經營行業(yè)源源不斷地得到更多最新、優(yōu)秀的歌曲,吸引更多的消費者。
對此,音集協(xié)相關負責人表示:“卡拉OK版權許可使用工作開展以來,面對廣大權利人的委托,協(xié)會背負著很大的壓力,拿起法律武器也是迫不得已!蓖瑫r也透露,此次訴訟,只是整個新疆地區(qū)維權工作的開始,隨后將進行大規(guī)模的維權工作。
作者:劉千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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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來源:新疆日報